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城管何以成了没人疼的孩子?

劳动节当天,有网友自发组织了给城管送水的爱心公益活动。报道见报后被各网站转载,却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谩骂和恶评。(见5月4日《南方都市报》 五一劳动节,全国放假,按理说凡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放弃休息、坚守岗位的劳动者都是值得尊敬的,为什么给城管送瓶水,却是“板砖”齐飞、臭鸡蛋乱扔?其实,大多数网友与城管队员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不约而同地起哄,“哗客”背后的心态与社会现实值得探究。 提起城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个不甚恭敬的词:过街老鼠。前不久的“百度词典事件”把“城管”解释为:“黑社会组织”、“残暴血腥恐怖”、“打砸抢”,引起城管的不满。这种说法肯定是“恶搞”,不过,在当今中国,没有哪一样职业声誉比城管更差却是不争的事实。 公众对城管缺乏理性的群起而攻之,在我看来,是城管与社会底层的阶层断裂、由断裂导致对抗的结果。城管因为职责所在,难免对社会底层有“无缘无故的恨”,加上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大量存在,底层对城管的“职业之恶”从埋怨到积怨,从积怨到隔阂,从隔阂到断裂,一步一步走来,最终导致出现今天这种局面——城管怎么做都不对,不对是不对,对亦是不对。 当对抗成为一种习惯,双方的博弈就是一个没有胜者的负和博弈。城管因为长期的负面心理而更加焦虑,甚至变本加厉,底层群众的权益更加受损,城管形象受损、政府公信力流失,最终影响社会和谐度,没有人能笑到最后。 说句实在话,城管成为没有疼的孩子的确有些不公平。其实,他们也不是天生恶人,他们也处在社会的底层,最终与底层断裂,得不到群体认可,多半是制度使然。首先,城管就是连公务员编制都不是的“野孩子”,名不正则言不顺,叫他们行使执法权,必然遭遇种种尴尬(警察就不同);其次,城管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执法权限也缺乏刚性的法律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为其不端行为埋下祸根;再就是其他管理者的懒政,把越来越多的本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责任抛给他们——公安、卫生、环保、环卫等等都把部分没有利益的权限外卸,客观上造成他们做多错多。 由是观之,城管要一洗恶名,得到公众的关爱,还有待各方的努力与配合,从内部到外部,从体制到法律。 相关链接:/08/0504/04/4B2S98HH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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