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食品安全“内外有别”不仅是标准差异所致

4月20日《新京报》追踪食品安全时发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内外有别”现象:一方面,我国的食品需要“摸高”才能进入国外市场,导致“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另一方面,宽泛的标准导致国外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洋食品,堂而皇之地进入我国市场。 十多年前,时任中国入世代表团首席谈判代表的龙永图在接受国内媒体记者采访时,提到与美国人谈中国猪肉问题,美国人说了一句:你们的猪肉,我们的狗也不吃。这句话让龙先生欲哭无泪。想不到,十多年过去了,猪肉质量并未改观,无所不在的“瘦肉精”,令人闻猪色变。 更可悲的是,由于食品标准的差异,客观上造成“内外有别”,出口的食品要比国内食品安全,好的卖给人家,差的自己消化;而进口食品质量又比国外低劣,替人家处理“垃圾”。悲夫!莫非我们天生命贱,能人所不能?有人说,我们傻事做了一件又一件,件件都傻的惊天地,涕鬼神,而且傻到最终无法进行责任的追究,看来非虚。 同是“内外有别”,让我联想起某邻邦的表现,据说他们的企业把全球市场分为数等,一流产品在国内,二流产品往欧美,三流产品销亚洲,压仓的高价卖给中国人!“分流而销”未必有形成文字,但从其实际行为也能看出个大概。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配置差别暂且不论,甚至出现缺陷召回,中国也经常不在名单之列!此时,他们的“内外有别”还表现为“外外有别”。 如果说因为食品标准的差异,为了迎合国外市场,“内外有别”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话,那么“内内有别”难免让人顿生“同人不同命”的感叹。同宗同族同在一国之内,内地供应港澳的食品相对就安全得多。为了保障他们的食品安全,内地从生产、储藏、运输、检验、检疫等都有一套完全而高效的保障体系,连澳门官员对此也表示:“国家为确保供澳鲜活农产品安全放心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高度重视供应港澳食品的安全是应该的,只是公众不希望看到食品安全保障上存在“一国两制”、“内内有别”。 如果说因为食品安全标准而导致“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内外有别”的话,那么“内内有别”又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标准不是最重要的,比标准更重要的是人的意识,即公众在公共事务管理者心目中的位置。位置高,公共政策自然就以公众需要为第一需要,以公众利益为第一利益,自然就不会出现重外轻内的“内外有别”了。“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在为某些跨国企业的歧视行为而愤愤不平之余,我们自己是否也应该关起门来,反思种种“自侮”之举呢? 暂时,公众还不敢奢望“一流产品留国内,二流产品卖国外”的“内外有别”,但至少也不应该反而其而行之,“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新闻链接:/yp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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