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两年之后,学费会否放量上涨?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新京报6月10日&#;这一次的《通知》&#;特别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早在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相关意见&#;其中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由此算来&#;今年是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之后的第三年&#;换言之&#;离开五年期限&#;只有两年了。这则《通知》&#;是提醒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不涨价的意见&#;还是告诉高校&#;再坚持两年&#;这个收费规定就可能松动&#;拟或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两年后学费将涨价的思想准备&#;也许这几点都有。从现实情况看&#;过去三年来&#;学费不涨价是一条硬性的规定&#;但是涨价的冲动却一直存在&#;而且&#;有的高校也确实突破不涨价的规定而涨价了&#;当然&#;借助的名义是教育改革。比如&#;北京大学等高校的MBA、EMBA、专业硕士学费&#;就一直在涨。去年&#;北大法学硕士的“天价”学费就曾引起热议&#;但热议归热议&#;学费还是涨了&#;理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专业硕士培养规模。财政部的《通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学费涨价的冲动&#;但却很难消除这种冲动。导致这种冲动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可以摆上台面的理由是&#;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师资待遇提高、办学成本增加&#;&#;而国家拨款有限&#;要保障教育质量就需提高学费&#;不涨学费则只有降低教育质量&#;包括不采购新图书、不添置实验设备、压缩实习机会、大量采用兼职教师等等&#;。这无疑是实情&#;而正因为是实情&#;才有有关部门对一些高校借改革之名提高学费睁只眼闭之眼&#;而这也就特别让人担忧&#;过了五年期限&#;学费究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新京报6月10日&#;不想理清&#;建立听证制度的过程&#;正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制度中&#;受教育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有效保障&#;现在没有这种制度&#;是学生的权益被漠视。好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对此涉及&#;比如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只是不清楚&#;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中&#;这一《纲要》规定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如果能实施&#;生均培养成本将有望核算清晰、学费调整过程也有望建立听证制度&#;为此&#;各校的学费当根据教育质量、服务水平而不同&#;这就不必一刀切地制订一个标准&#;同时一刀切地要求不涨价。我甚至认为&#;在合理核算生均成本、剥离不合理的科研成本与行政成本后&#;不少大学的学费会下降而不会上涨。而如果不能实施&#;生均成本会依旧打闷包、不透明&#;学费的制订&#;也由政府和学校说了算&#;当政府允许学校“适当”根据办学成本调整学费后&#;等待大家的&#;极有可能是两年后学费的飞涨。 这一次的《通知》&#;特别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早在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相关意见&#;其中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由此算来&#;今年是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之后的第三年&#;换言之&#;离开五年期限&#;只有两年了。 竟是怎样的走势&#;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这则《通知》&#;是提醒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不涨价的意见&#;还是告诉高校&#;再坚持两年&#;这个收费规定就可能松动&#;拟或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两年后学费将涨价的思想准备&#; 也许这几点都有。从现实情况看&#;过去三年来&#;学费不涨价是一条硬性的规定&#;但是涨价的冲动却一直存在&#;而且&#;有的高校也确实突破不涨价的规定而涨价了&#;当然&#;借助的名义是教育改革。比如&#;北京大学等高校的MBA、EMBA、专业硕士学费&#;就一直在涨。去年&#;北大法学硕士的“天价”学费就曾引起热议&#;但热议归热议&#;学费还是涨了&#;理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专业硕士培养规模。竟是怎样的走势&#;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 财政部的《通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学费涨价的冲动&#;但却很难消除这种冲动。导致这种冲动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可以摆上台面的理由是&#;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师资待遇提高、办学成本增加&#;&#;而国家拨款有限&#;要保障教育质量就需提高学费&#;不涨学费则只有降低教育质量&#;包括不采购新图书、不添置实验设备、压缩实习机会、大量采用兼职教师等等&#;。这无疑是实情&#;而正因为是实情&#;才有有关部门对一些高校借改革之名提高学费睁只眼闭之眼&#;而这也就特别让人担忧&#;过了五年期限&#;学费究竟是怎样的走势&#; 不想理清&#;建立听证制度的过程&#;正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制度中&#;受教育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有效保障&#;现在没有这种制度&#;是学生的权益被漠视。好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对此涉及&#;比如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只是不清楚&#;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中&#;这一《纲要》规定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如果能实施&#;生均培养成本将有望核算清晰、学费调整过程也有望建立听证制度&#;为此&#;各校的学费当根据教育质量、服务水平而不同&#;这就不必一刀切地制订一个标准&#;同时一刀切地要求不涨价。我甚至认为&#;在合理核算生均成本、剥离不合理的科研成本与行政成本后&#;不少大学的学费会下降而不会上涨。而如果不能实施&#;生均成本会依旧打闷包、不透明&#;学费的制订&#;也由政府和学校说了算&#;当政府允许学校“适当”根据办学成本调整学费后&#;等待大家的&#;极有可能是两年后学费的飞涨。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 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 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新京报6月10日&#;这一次的《通知》&#;特别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早在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相关意见&#;其中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由此算来&#;今年是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之后的第三年&#;换言之&#;离开五年期限&#;只有两年了。这则《通知》&#;是提醒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不涨价的意见&#;还是告诉高校&#;再坚持两年&#;这个收费规定就可能松动&#;拟或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两年后学费将涨价的思想准备&#;也许这几点都有。从现实情况看&#;过去三年来&#;学费不涨价是一条硬性的规定&#;但是涨价的冲动却一直存在&#;而且&#;有的高校也确实突破不涨价的规定而涨价了&#;当然&#;借助的名义是教育改革。比如&#;北京大学等高校的MBA、EMBA、专业硕士学费&#;就一直在涨。去年&#;北大法学硕士的“天价”学费就曾引起热议&#;但热议归热议&#;学费还是涨了&#;理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专业硕士培养规模。财政部的《通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学费涨价的冲动&#;但却很难消除这种冲动。导致这种冲动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可以摆上台面的理由是&#;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师资待遇提高、办学成本增加&#;&#;而国家拨款有限&#;要保障教育质量就需提高学费&#;不涨学费则只有降低教育质量&#;包括不采购新图书、不添置实验设备、压缩实习机会、大量采用兼职教师等等&#;。这无疑是实情&#;而正因为是实情&#;才有有关部门对一些高校借改革之名提高学费睁只眼闭之眼&#;而这也就特别让人担忧&#;过了五年期限&#;学费究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不想理清&#;建立听证制度的过程&#;正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制度中&#;受教育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有效保障&#;现在没有这种制度&#;是学生的权益被漠视。 好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对此涉及&#;比如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只是不清楚&#;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中&#;这一《纲要》规定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如果能实施&#;生均培养成本将有望核算清晰、学费调整过程也有望建立听证制度&#;为此&#;各校的学费当根据教育质量、服务水平而不同&#;这就不必一刀切地制订一个标准&#;同时一刀切地要求不涨价。我甚至认为&#;在合理核算生均成本、剥离不合理的科研成本与行政成本后&#;不少大学的学费会下降而不会上涨。竟是怎样的走势&#;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 而如果不能实施&#;生均成本会依旧打闷包、不透明&#;学费的制订&#;也由政府和学校说了算&#;当政府允许学校“适当”根据办学成本调整学费后&#;等待大家的&#;极有可能是两年后学费的飞涨。来源:()-两年之后,学费会否放量上涨?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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