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新京报6月10日这一次的《通知》特别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早在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相关意见其中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由此算来今年是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之后的第三年换言之离开五年期限只有两年了。这则《通知》是提醒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不涨价的意见还是告诉高校再坚持两年这个收费规定就可能松动拟或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两年后学费将涨价的思想准备也许这几点都有。从现实情况看过去三年来学费不涨价是一条硬性的规定但是涨价的冲动却一直存在而且有的高校也确实突破不涨价的规定而涨价了当然借助的名义是教育改革。比如北京大学等高校的MBA、EMBA、专业硕士学费就一直在涨。去年北大法学硕士的“天价”学费就曾引起热议但热议归热议学费还是涨了理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专业硕士培养规模。财政部的《通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学费涨价的冲动但却很难消除这种冲动。导致这种冲动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可以摆上台面的理由是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师资待遇提高、办学成本增加而国家拨款有限要保障教育质量就需提高学费不涨学费则只有降低教育质量包括不采购新图书、不添置实验设备、压缩实习机会、大量采用兼职教师等等。这无疑是实情而正因为是实情才有有关部门对一些高校借改革之名提高学费睁只眼闭之眼而这也就特别让人担忧过了五年期限学费究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新京报6月10日不想理清建立听证制度的过程正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制度中受教育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有效保障现在没有这种制度是学生的权益被漠视。好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对此涉及比如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只是不清楚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中这一《纲要》规定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如果能实施生均培养成本将有望核算清晰、学费调整过程也有望建立听证制度为此各校的学费当根据教育质量、服务水平而不同这就不必一刀切地制订一个标准同时一刀切地要求不涨价。我甚至认为在合理核算生均成本、剥离不合理的科研成本与行政成本后不少大学的学费会下降而不会上涨。而如果不能实施生均成本会依旧打闷包、不透明学费的制订也由政府和学校说了算当政府允许学校“适当”根据办学成本调整学费后等待大家的极有可能是两年后学费的飞涨。 这一次的《通知》特别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早在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相关意见其中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由此算来今年是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之后的第三年换言之离开五年期限只有两年了。 竟是怎样的走势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这则《通知》是提醒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不涨价的意见还是告诉高校再坚持两年这个收费规定就可能松动拟或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两年后学费将涨价的思想准备 也许这几点都有。从现实情况看过去三年来学费不涨价是一条硬性的规定但是涨价的冲动却一直存在而且有的高校也确实突破不涨价的规定而涨价了当然借助的名义是教育改革。比如北京大学等高校的MBA、EMBA、专业硕士学费就一直在涨。去年北大法学硕士的“天价”学费就曾引起热议但热议归热议学费还是涨了理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专业硕士培养规模。竟是怎样的走势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 财政部的《通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学费涨价的冲动但却很难消除这种冲动。导致这种冲动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可以摆上台面的理由是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师资待遇提高、办学成本增加而国家拨款有限要保障教育质量就需提高学费不涨学费则只有降低教育质量包括不采购新图书、不添置实验设备、压缩实习机会、大量采用兼职教师等等。这无疑是实情而正因为是实情才有有关部门对一些高校借改革之名提高学费睁只眼闭之眼而这也就特别让人担忧过了五年期限学费究竟是怎样的走势 不想理清建立听证制度的过程正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制度中受教育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有效保障现在没有这种制度是学生的权益被漠视。好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对此涉及比如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只是不清楚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中这一《纲要》规定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如果能实施生均培养成本将有望核算清晰、学费调整过程也有望建立听证制度为此各校的学费当根据教育质量、服务水平而不同这就不必一刀切地制订一个标准同时一刀切地要求不涨价。我甚至认为在合理核算生均成本、剥离不合理的科研成本与行政成本后不少大学的学费会下降而不会上涨。而如果不能实施生均成本会依旧打闷包、不透明学费的制订也由政府和学校说了算当政府允许学校“适当”根据办学成本调整学费后等待大家的极有可能是两年后学费的飞涨。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 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 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新京报6月10日这一次的《通知》特别具有可持续性。因为早在2007年国务院曾出台相关意见其中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由此算来今年是国务院相关意见出台之后的第三年换言之离开五年期限只有两年了。这则《通知》是提醒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不涨价的意见还是告诉高校再坚持两年这个收费规定就可能松动拟或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两年后学费将涨价的思想准备也许这几点都有。从现实情况看过去三年来学费不涨价是一条硬性的规定但是涨价的冲动却一直存在而且有的高校也确实突破不涨价的规定而涨价了当然借助的名义是教育改革。比如北京大学等高校的MBA、EMBA、专业硕士学费就一直在涨。去年北大法学硕士的“天价”学费就曾引起热议但热议归热议学费还是涨了理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专业硕士培养规模。财政部的《通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学费涨价的冲动但却很难消除这种冲动。导致这种冲动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可以摆上台面的理由是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师资待遇提高、办学成本增加而国家拨款有限要保障教育质量就需提高学费不涨学费则只有降低教育质量包括不采购新图书、不添置实验设备、压缩实习机会、大量采用兼职教师等等。这无疑是实情而正因为是实情才有有关部门对一些高校借改革之名提高学费睁只眼闭之眼而这也就特别让人担忧过了五年期限学费究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不想理清建立听证制度的过程正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制度中受教育者的权益才会得到有效保障现在没有这种制度是学生的权益被漠视。 好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对此涉及比如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只是不清楚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中这一《纲要》规定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如果能实施生均培养成本将有望核算清晰、学费调整过程也有望建立听证制度为此各校的学费当根据教育质量、服务水平而不同这就不必一刀切地制订一个标准同时一刀切地要求不涨价。我甚至认为在合理核算生均成本、剥离不合理的科研成本与行政成本后不少大学的学费会下降而不会上涨。竟是怎样的走势我从来不认为发通知可以解决我国学校的学费问题这只可治标而难治本。我国各类学校尤其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标准制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生均培养成本是制订学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说每所大学、每个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都应不同按照成本分摊理论学费标准也应不同办学质量的大学生均培养成本应高学费标准也应该高反之则应该低。早在四年前教育部就曾表示要组织力量核算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并在多个场合宣布将很快出台生均成本但时至今日生均成本还没有核算清楚。二是没有学费标准制订听证机制。学校该收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标准如何这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管理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这需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听证、讨论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已有独立决策能力这需要通过组织学生听证会讨论。可这样的决策机制在各类学校中并不存在因此学费标准的制订就成了主管部门和学校间的“交易”学校只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也就可调整学费标准纵有学生反对也无济于事。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难以进行其实也与没有公开、透明的听证制度有关。以高校为例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时要不要计入科研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一直争议不休一种说法是我国高校的科研是不为教学服务的所以不能计入培养成本我国高校的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人浮于事办学中存在严重的政绩思想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应该动培养成本中剥离不应该由学生分摊。其实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过程恰恰是理清学校的办学职责与功能、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的过程现在无法核算生均成本是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理清有关部门也 而如果不能实施生均成本会依旧打闷包、不透明学费的制订也由政府和学校说了算当政府允许学校“适当”根据办学成本调整学费后等待大家的极有可能是两年后学费的飞涨。来源:()-两年之后,学费会否放量上涨?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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