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各大论坛流传帖子,直指中国作协副主市陈忠实可能是一个骗局的幕后主使者。经记者多方调查,发现陈忠实只是被骗到场,无意中当了一次“托儿”。陈忠实本人和指责他的文学爱好者们一样都被“忽悠”了。对此,陈忠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喊冤。(见8月3日《南方都市报》) 一个陈天哲和西安先锋公司用种种作假手段骗那些写手,一个人交易动辄上千元,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确实令人气愤,连当地警察也不管,更是蹊跷。陈忠实与这个骗局的主事者陈天哲有没有什么瓜葛,是不是被“忽悠”了不得而知,姑且相信“忽悠”一说,被“忽悠”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试想,如果不是挂着“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忠实”的大名,西安一家小公司几个小混混弄出来的什么“全国首届先锋作家作品书稿出版和剧本改编交易会”能够引起全国的关注,并诱骗这么多人上当吗?不了解内情如何,贸然将衔头、名号给一个商业活动使用,你陈忠实能说没有一点责任吗?!中国作协副主席的觉悟不至于低成这样子吧? 另外,陈忠实说,“我只不过是被人缠磨不过讲了下话,以为他们都是先锋派的作家。当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对,现场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这种辩白也是难以自圆其说,现场的人一个你都不认识,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你凭什么称人家是“先锋派”,而且还是“作家”?这话一讲就是半个小时!你这不是信口开河,不负责任吗? 再者,无意中当了一次“托儿”的说法也值得怀疑。如果没有出场费,搬得动你这尊“大佛”吗?别告诉我,这次你是免费当了人家的“托儿”。综上所述,陈忠实其实并不“冤”,他确实应该为这起涉嫌诈骗负上一定的责任。著名演员葛优曾为某造林项目代言,后来被证实该项目涉嫌欺诈,葛优不是被法院判负一定责任,退还数百万的代言费吗? 作为著名作家、公众人物,在这个纷繁的商业时代,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珍惜公众给予自己的厚爱和期望,要经受得起金钱和人情的考验,不要随便参加商业性活动,否则被人算计,助纣为虐,既伤害了公众,也将毁自己一生的清誉,得不偿失。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