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广州市整治“六乱”夜间执法队副队长、年仅45岁的李志军猝死家门口。根据法医鉴定,李志军死于突发疾病,无其它外力作用。今年6月参加单位集体体检时还一切正常的他怎么会突然辞世呢?据他的同事介绍,广州市7月1日成立整治“六乱”夜间执法队以来,李志军连续65天每晚工作到次日凌晨三四点,因此同事推断应该是积劳成疾所致。(9月4日《信息时报》) 城管队长猝死,和其连续两个多月夜班的过度劳损有着直接关系。毋庸置疑,这位英年早逝的城管队长属于因公殉职。但认真审视,人们不免发现这种公共管理属于典型的“运动型执法”,追求的是短期的城市管理效应。而城管为之承担的公共成本则是巨大的:如城管不得不在有限时空内管理武断和执法失范,导致被管理者(小摊小贩)的反感,引起公共舆论反弹,损及城管执法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如此类急功近利的执法模式也会造成城管人员的集体动员,致使城管执法人员身心俱疲,甚至赔上生命。所以,现有的城管执法模式含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失”的机制性根源。城管体制猝死隐喻着无声的呐喊:以人性化更新城管体制。 现有城管体制过于倚重管理刚性而缺乏柔性色彩,因而亟需挹注人性化管理元素。在中国城乡格局被打破,2亿农民涌向城市的现实下,有照无照的小摊小贩构成了中国城市独特的生存群落。而城市无业居民的加入,使得中国的城市管理面临着大市场大流通情境下的混乱格局,城管执法就是因时而生的公共管理和执法机构。面对城市化的急剧膨胀,城管人员过于倚重刚性管理,有时甚至出现暴力执法,致使城管社会形象和公信力被社会诟病。也正因为如此,各地纷纷出台对城市摊贩的柔性管理政策。目前,京沪穗等地的小摊小贩们都获取了在特定区域自由摆摊的权利。不过,城市管理者的人性化自觉还处于实验性的地方善政,在全国尚未形成法治覆盖的权利普惠。而且,某些城市再出台人性化的城管政策后基于某一特殊时期的需要,还要进行城市管理的整治行动,譬如广州的整治“六乱”。在此执法旋风的扫荡下,一些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则被漠视或淡忘。就此而言,在城市管理中挹注柔性元素不仅仅是执行者的使命,政策设计者担负的责任更大。如果决策者的政策设计互相干扰不成系统,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也会左支右绌,前后矛盾。城管队长之死足以说明,城市管理的人性化举措如果仅仅是运动型执法的附庸,其损害的不仅是干群关系,还有执法者的健康甚至生命。 所以,城市管理的人性化绝非说说那么简单,而是要制定契合城市化发展的长远方略,譬如在中国城市化方兴未艾的现实下,各地管理者应对涌入城市的外来人群不能秉承消极抵御的心态。否则,管理者的歧视会导致本地人对外地人的歧视,而外地人生存权利的孱弱只能从事边缘化的末端生存方式。这种缺乏自信而又倨傲的自上而下的排外只会造成城市环境的恶化和管理成本的倍增。城管队长在难以想象的执法性体力精力的消费让我们一窥运动性执法带给执法者的也是残酷的乏人性煎熬。这或可让公众更客观地从城管粗暴对待小摊贩的不人性中洞悉政策机制对执法者同样匮乏人性支持的痼疾。 因此,城关机制的人性化更新包含着两个层民的内容:一是以开放心态最大可能地消化外来人口,给予他们和当地居民同等的身份待遇和工作机会,努力塑造一种五湖四海的和谐。而这,才符合中国城市化的潮流,才有助于一个城市的永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城市管理机制的政策设计者要给予执法者始终如一的执法框架,强化人性化执法的重要性,堵绝随意性的运动执法,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形成常态权利对等的和谐关系。二是在立法和政策设计的时候也要给予执法者足够的人性化关怀,使其责、权、利尽可能处于平衡态势。 城市是市场经济体系下的人生百态万花筒群落,在这个丰富多彩的群落里,绝非只有理想主义的高楼大厦和灯红酒绿,还有为生计奔波的草根民众以及游荡在街头的小摊小贩。他们或物质匮乏,或居无定所,或影响市容有时甚至制造脏乱差...但这些都不能成其为管理者驱离和整治的对象。否则,执法者的管理洁癖不惟伤及弱势者权利,也是对管理者自身的戕害,更使城市管理远离现实主义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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