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陪酒女孩伍丹(化名)7月21日凌晨在广东江门金凯悦酒店坠楼,至今昏迷不醒,已成植物人。但出事的酒店却否认伍丹是其员工。8月5日,伍丹的家人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劳动仲裁部门表示,19日上午将对此案开庭审理。(8月7日《羊城晚报》)酒店严格地讲应该是提供餐饮的地方,不过,如今很多酒店不仅提供餐饮服务,而且还提供住宿服务,在很多高档酒店里,可以说什么都有,吃喝玩乐的场所一应俱全。常言道:“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在人们性思想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酒店更是私下里开展起了色情服务。“小姐”一词原是对年轻女子的尊称,但现在却慢慢沦为了妓女的专利。很多酒店里都有KTV,在里面既可以唱歌,还可以喝酒,国酒、洋酒应有尽有,只要你舍得掏银两,保证你可以喝得酣畅淋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孕育了独特的酒文化,古代最爱酒的当属文人墨客,而今天,最爱酒和最能喝酒的当属那些官员和商人,因为这两种人应酬最多。“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酒虽然可以壮胆,但也能乱性,很多素养不深的人,一旦喝得面红耳赤便开始心有旁骛,想着喝花酒了。每一个高档酒店都不会缺少妙龄美女,当客人有需求的时候,只要按照酒店的规矩付费,自然会有美女陪你一醉方休。酒店的陪酒女郎绝对比那些街头的站街女长得有姿色,所以,很多有钱人都喜欢到酒店猎艳,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就睡一头了。酒店的陪酒女郎也许不会像其它场所的“小姐”那样赤裸裸地向客人推荐色情服务,但是从性质上讲,陪酒女郎和那些“小姐”是一样的,只是她们是一种比较隐性的“小姐”,因为她们虽然“出台”,但是不是和谁都可以发生肉体上的关系,要发生关系得经过她们的同意才行。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许,有些女孩子在做陪酒女郎的一开始并没有想过要为客人提供特殊服务,但是,天长日久,出轨是一种必然。因为色情活动在中国的非法性,所以,很多酒店内的“小姐”都不纳入正式的员工编制,虽然“小姐”和酒店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是,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往往投诉无门,因为要去投诉无疑意味着自投罗网。“小姐”这种在大酒店陪酒的灰色人物是否属酒店员工,我国劳动法的保障系统能否覆盖到她们?江门这起事件发生后,相信会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熟话说:“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很多男客人的酒量其实都非常大,之所以找“小姐”陪酒,其实就是希望将“小姐”灌醉,为自己创造机会。很多“小姐”毕竟也希望能在酒店里多赚些钱,所以,很多时候也就不会把醉酒当回事了。如果非常欣赏自己陪侍的男客人,那更是舍命陪君子,即使是烂醉如泥也心甘情愿。如果男客人确实有非分之想,当然会按照规矩先付给酒店费用,然后带“小姐”去开房。“小姐”也是人,虽然卖淫嫖娼活动令我们很多人深恶痛绝,但是,可以想见的是,很多“小姐”之所以步入风尘,还是因为自己的经济条件太不尽人意。不管是“小姐”还是“嫖客”,他们同时也具有公民身份,他们的基本人权也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金凯悦酒店的陪酒女孩伍丹之所以坠楼,很可能是在醉酒后自己不小心所致,如果能排除他杀的可能性,那么他自己无疑要为自己成为植物人担负重要责任。但是,他毕竟是在工作过程中,在酒店内出事的,所以,无论如何,酒店都应该担负相应责任的。即使没有法律责任,也得承担人道责任。非常令人愤怒的是,该酒店负责人在事后竟然拒绝承认伍丹是自己酒店的员工,伍丹身体正常的时候,应该为该酒店创造了不少灰色收入,但是,在自己坠楼不醒后,酒店竟然不承认自己的员工身份,这是何等让人寒心的事情?一个缺少基本人道主义精神的酒店,你很难相信它能真正真心诚意地为客人服务。此事尚未处理,但愿最终能让人看到有关部门满意的处理结果和酒店回心转意的举动。201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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