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清8月10日,重庆市有关部分下发告诉称,到2012年12月31日止,对全市各区县35岁以下未获得公民教导大专以上学历,又没有在校学习或补习的在职公务员、专业技巧人员跟人员,视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予以辞退(聘)处置。(见8月11日《重庆晨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轻人,假如连个大专学历都不确实分歧适,因而,我对重庆要求干部提高学历,完整可能懂得。然而,重庆市规定年青人在指按期限内,未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未参加进修,将视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予以解雇,这就没有情理了。首先,是否深造更高学历,学习哪一层级的学历,底本是个人的事件。没有大专学历的职员,只有进入工作单位时是合乎相干准入前提的,单位以学历低为由剥夺其工作岗位,就是守法的行动。退一步讲,即便能够请求公职人员提高学历,并逐步将低学历者清退出去,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为理由也不能服众。由于一个人的学历高下,与是否完成工作任务,乃至个人工作才能,并不存在必然接洽。国度发改委主任张平就是中专学历,谁能说他不能实现工作义务?如果一个不具备大专学历者,在2012年年底前能完成工作任务,过了这个时光,岂非会一下变得无能?反过来,有了更高学历的人,就必定能完成工作任务吗?事实上,对那些本就想提高学历者来说,即使市里不出台这一新规定,他们也会踊跃参加进修,当初推出的新划定,反倒会让他们感到别扭。而对那些对提高学历兴致不大,或者没足够学习能力者来说,为了敷衍新规定防止下岗,参加一个函授、远程教育之类的进修,是很轻易的,可不是本人真正想学,混一张学历证书又有多粗心义呢?当然笔者不反对让干部加入持续教育,也不反对在这方面制订一些政策。然而,有关部门必需对学历有准确意识,不要科学学历的意思,更不宜搞“一刀切”,强行要求干部提高学历。必定要出台办法,不妨斟酌两个方式:一是将惩戒不进修学历者,改为嘉奖进步学历者。二是依据实际工作须要,组织有针对性的继承教育。发表于大河报,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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