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稍为带色的笑话,说某寡女到病院做尿检,成果护士拿错化验单,说她怀孕了。该女感慨说:这年头,黄瓜也靠不住了。这年头,何止是黄瓜靠不住,连开水也靠不住了。 2月18日,河南鲁山县一名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在看管所内死亡。鲁山警方说明,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忽然发病死亡的。支属查尸发明,他身上有多处伤痕。(见2月26日重庆晚报) 有句古话说:喝水都能塞牙缝。在鲁山,喝水何止能塞牙缝,还能把人“喝”死,岂但“喝”逝世,而且还“喝”得背部手臂有大块淤青和伤痕,头部“喝”破一个洞,乳头“喝”掉了,生殖器也“喝”出累累创痕…… 杯水致命,难道鲁山县公安局这杯“开水”是能销肉融骨的镪水不成?疑犯在公安局里“喝水死”,我只能由衷地说一句:鲁山县公安局,你们太有才!有才到足与“躲猫猫”“恶梦死”“发热死”“纸币开铐”“鞋带上吊”等等量齐观。你们注定要首创2010年雷人、雷词的历史。 不过,气话说完,咱们也应当“懂得”鲁山县公安局,人死在局子里是事实,不能偷偷扔掉、埋掉,当啥事都没产生,而借口早就被同行说完了,怎么办?不得已才发现一个“喝水死”,先堵一下舆论的乱枪。 趋利避害,病急乱投医,“躲猫猫”带了一个坏头,后面的不外是有样学样罢了,不足为怪。真正的问题是,自上至下治理刑讯逼供这么多年,并有一套轨制,如询问犯法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押分别、审讯进程律师在场、非法证据消除规矩等等都纷纭采取,为什么刑讯逼供就是禁而不止,惨案每每发生? 刑讯逼供真是一个一果多因的问题,从法治传统角度,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导致只有审出犯罪事实不管审问手腕的景象;从执法才能角度,一些执法职员专业素质低下,执法能力不足,侦察能力和司法资源有限,诱发对逼供的依附;从条件防备角度,现有的监控技巧跟物资隔离前提,不足以保障对审问履行全方位、全程、同步的跟踪;从法庭采信的角度,对刑讯逼供等所收集的非法证据还不到一票否决的程序,法官暗昧的立场发生了不良的导向;从问责的角度,对刑讯逼供相干义务人的表彰力度不够,不足以杀鸡儆猴,震慑效尤者;从司法独破角度,公检法太过亲密,官官相护,助长了公安体系有错不改的胆量…… 说完这些起因,笔者心境繁重,任何一个问题管理起来,都不轻易,遑论全面管理。但假如任其自然,今天“喝水死”,来日就有“晒太阳死”“风吹死”“呼吸死”…… 消息链接:/10/0226/04/60E1A4HJ.html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