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的姜先生挺高兴,因为他知道,自己写给铁道部部长的信,还真起作用了。 原来,今年的九月底,姜先生乘坐火车回北京,去这趟列车的餐车吃饭,他打开菜单一看,我的妈呀,这菜真太贵了!最便宜的“木耳白菜”也要16块钱,再来份米饭加碗汤,这顿比“工地盒饭”内容还少的饭,吃下来愣花了30块钱,关键是还没有吃饱。 回到北京,姜先生越想这事越窝心!干脆给铁道部的部长刘志军写了一封信,措词很不客气。没想到,昨天下午,这个路段管“路风监察”和“对客服务”的负责人、还有列车的车队长、那趟列车的餐车长一共四个人,还真是怀揣着铁道部刘志军部长的“亲笔批示”,冒着寒风、登门向他赔礼来了,除了道歉,还退了据说是姜先生“多交”的20块钱餐费。 餐车长是这样解释的:“木耳白菜”原来的定价是12块,但是,因为成本上涨,9月28日那天,就把价格调整成15块了。姜先生信上所说“这么一个菜能卖16块钱”,肯定是记错了。另外呢,米饭和汤您如果觉得不够,其实还是可以多加的,这都怪餐车上的服务员,工作做得不够细致,没提前跟姜先生做说明,让旅客在餐车上、花钱吃饭还饿着了,真不好意思。就是因为这么多的失误,餐车长现在已经被停职了…… 今天,有不少媒体都为姜先生的这段特殊旅程而大发感慨,还援引姜先生的话,赞扬说“我们看到了铁道部对于民情上达的反应,是及时、快速和公正的”。当然,对于刘志军部长为这么个事专门作批示,我觉得没什么不好,至少说明,这封信没被扔进垃圾桶。在中国办事,只要上级领导高度重视了,下面也就会争相仿效,至少对整个行业的风气建设有好处;但是,仅以姜先生一件事,就断定整个铁道系统都能“聆听民意、快速处置”,我认为就有点夸大其词了!列车餐饮价格过高的问题,其实由来已久了,因为在环境封闭的列车上,餐车具有绝对垄断的地位,“独此一家,别无分号”,再加上餐车的经营,现在基本都被铁路职工给承包了,抬到售价,牟取暴利,这样的现象相当普遍,不能仅凭一句“工作失误”,就能解释清楚的。况且,部长有批示,你加以重视了,那部长没有批示的事儿多了,你怎么办呢?难道旅客除了向铁道部最高领导写信反映,就只能干瞪眼忍着各种恶劣的服务吗? 所以跟姜先生相比,储户段先生的遭遇就没那么幸运了。前段时间,细心的段先生发现,日历上都分大小月,但他存钱的工商银行,在计算利息的时候,偏偏不计算那个“31日”,所以他的存款一年下来,利息被少算了105.86元,于是,段先生把自己将账户所在的支行告上了法庭。不过也是在昨天,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了,法院驳回了段先生的起诉,因为按照1965年,央行曾经下发过计息通行做法,规定“各类储蓄存款,全年都按360天计息,即无论大月、小月和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不过法院也指出,计息规则对储户选择储蓄机构及储蓄方式,的确具有实质影响。工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对这场争议的产生负有一定过错。所以法院也会发司法建议函。该支行应该承担80%案件受理费,也就是40块钱。 姜先生和段先生二位,都可以被某些部门称为“刁民”,因为都是锱铢必较,尽管一个人赢得了问题解决,而另一个却输掉了官司,但是,他们俩都值得我们尊重,起码让我们认识到了垄断行业的软肋,垄断行业之所以形成一种“藐视客户”的排场,也是咱们这些人长期甘吃哑巴亏给“惯”出来的。WTO五周年的时候,大伙也看明白了两个方向:甭总指望着监管部门能逼着这些老大们就范,要么就开放门槛,加大竞争,因为监管者很容易被收买,但竞争者却不是那么容易被买通的,要么就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像姜先生、段先生这样的所谓“刁民”,成天盯着你的问题,看你还敢与全体人民作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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